青春就像是一首歌,时时回荡在记忆的天空。
在青春年少的时候,不知道时光匆匆,也从来不担心未来怎样。只是在简单的物质条件之下,就能迸发出难以想象的活力。
那时候正是八十年代,自行车还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出门都要骑自行车。要是有汽车也是绿色的大解放,至于撅着屁股开的手扶拖拉机,基本上不能叫做汽车,还有正襟危坐开的拖拉机,也不能叫做汽车。
当时还有人们赶的马车,大多都是一匹马拉着,在路上“嘚嘚”地跑。倘若是在清晨,马路上响起了“嘚嘚”的声音,一定会有赶车人吆喝牲口的声音,能传出老远,一直传到我们的梦里。
上学的时候骑着自行车去,要并排着走,哪怕汽车来了都不躲,汽车乖乖给我们让路。放学了,骑着车子大撒把,还要在脖子里插上两根玉米秸,当成唱戏的武生,而我们立刻就成了武将,“哇呀呀”地往前跑,吓得在门外晒太阳的老头老天天提起板凳往家走,一边走一边骂。
我们痛快,就不管别人什么样了。
下雨的时候,从来忘记带雨具,并不是没有爹娘提醒,而是根本不当回事。从学校往家走,或从家里往学校走,只要雨小了就不叫下雨。雨大了就到别人家的屋檐下或者树下避雨,雨过天晴,我们骑着车子继续上路。要是上学怕晚了,就顶个化肥袋出门,推着车子,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只要上了大马路,就风驰电掣般往学校跑,即便裤腿上溅上了泥浆,也毫不在乎。身上湿淋淋的,就那么上课,半天就干了,却不会生病。
那时候跑一千米闹着玩似的,顶多跑完上气不接下气,缓一缓就又活力充沛了。欢蹦乱跳的,像一只猴子,一刻也不消歇。
地里是常去的,偷茄子,摸北瓜,啃萝卜,挖红薯,尝尝灌浆的麦粒,品品嫩嫩的玉米。地里的菜多,庄稼多,谁也不会计较什么。
过年的时候,地里没东西了,我们就带了鞭炮到地里放。炸死老鼠,炸玻璃瓶子,点一堆火,把炮扔进去,还要借着添柴禾的空档,在柴禾里裹上一个炮,扔到火堆里,炸得烤火的诸人满脸漆黑。
在地里拉屎,随便哪里都是厕所。不过,有一回小旦撅着屁股,在机井的滚轮上拉了一泡屎,结果被大人发现,因此,小旦凭着一泡屎名满全村。
地里有坟地,经常寂寞着,只有烧纸的时令才会有人去。我们去玩的时候不是夏天就是冬天,却从来不敢夜里去。夏天,坟地的草一人多高,掩盖了坟堆,有蛇经常出没,我们就不敢进去,只在外围逮蚂蚱,逮蝈蝈。大肚子蚂蚱可以用来烤着吃,满肚子黄黄的籽粒,喷香,而蝈蝈要放在秫秸皮编织的蝈蝈笼子里,还要喂它们黄黄的丝瓜花。
冬天的坟地光秃秃的,荒草已经让人们点火烧掉了。剩下一个个光秃秃的土馒头,还有坟头上压上的新烧纸,在冷风里呼啦啦响着,似乎在诉说人世的悲哀。
见证一下坟地的寂寞和凄凉没什么不好,或许能让我们明白,人生最终的归宿,但我们还有的是时间,不必为今天担忧,也不必为明天发愁。
六叔给我一只兔子,我养了起来。那是一只母兔子,长大后,找了同学的公兔子配种。我们把它们放在一起,就见公兔子爬到了母兔子身上,哆嗦了几下,就成了。
母兔子肚子大了起来。同学用手摸,能摸出几只小兔子,但他说,不能使劲捏,以免把母兔子肚子里的小兔子捏死了。
小兔子生下来的时候有大拇指大小,闭着眼,肉肉的,十分可爱。我把它们放在装有棉絮的箱子里,放了学就把母兔子放进箱子,还要把母兔子摁倒。小兔子们闻到了母兔子的气味儿,就爬过来吃奶。有那爬不动的,我就用手把它们拿过来,放在母兔子的肚子旁边。
小兔子长到拳头大小的时候,正是可爱的时候,纯白的毛,红红的眼睛,长长的耳朵,蹦蹦跳跳,受鸡的欺负,受鸭的蔑视,却不急也不恼,只是躲躲闪闪,也就没什么脾气了。可是,就是这样可爱善良的小兔子却遭遇了天灾。一下雨,小兔子就要死,死一个,接着又死一个,我就按捺不住了,心急火燎地找药,却无济于事。一窝兔子只剩下两个,算是保住了一点血脉吧。或许,人类的先祖就是两个人,慢慢滋生了占据地球的人类。
青春的冲动让我做事没有什么分寸,经常骑车子串了车沟,还经常摔得膝盖带着血。就是这样的冲动让我有了骑车子的经验,以至于成年之后仍然骑车稳稳的,即便遭遇复杂的路况,也能够轻松应付。
我曾经暗恋一个女孩,但她似乎并不怎么在意。那时候就是暗恋,却不敢表白,不像现在的学生那么大胆。我曾经把这段经历学成散文发到自媒体平台,结果给“枪毙”了,没有什么理由,就是说不适合平台收录,或许早恋不符合主流意识形态吧,抑或许只要不承认就不存在吧。按照现在的眼光来看,我早恋的对象胖乎乎的,并不可爱,也不好看,只是为什么当时就那么迷恋她呢?
青春很快就会过去,但我们觉得青春的时间很长,一直到结婚之前还算是青春阶段,只是,结婚以后,觉得时光快了,人不自转,时光在转。时光推着人往前走,岁月就像杀猪刀,刀刀催人老。
人不是猪,但和猪一样都要走向死亡。而青春就是一首歌,让人们经常唱起,还会回荡在人的梦里。或许,人老了回忆青春,人死之前也会回忆青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