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半月板囊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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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退伍军人代俊涛,旧伤频发难以报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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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俊涛先生入伍参军,服役时分配到部队,但在第二年4月,代先生在一次训练时受了伤,右膝盖内侧半月板损伤,右膝前交叉韧带陈旧性损伤,这些都是当年12月,医院检查时给的结果,05年认定为六级因公军残(标号K)。2年服役期满后,代先生被许昌县民政局安置到了当地的建设局。

随着时间的推移,代先生的伤情利复发问题变得严重,15年底,他来到无锡做手术,就在当地的解放军医院。然后好景不长,一年后病情又变得严重,代先生只能再次来到军医院治疗,做了第二次手术,并进行了针对的康复治疗,前后一共花了天。

本来部队服役期间造成的因公伤残,后续的医疗费用理应由当地的相关单位来承担,但许昌市建安区的政府各部门,没有一个愿意承担责任,当年负责安置他的建设局,更是左推右托,代先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地法院一审和终审判决都是代先生胜诉,医疗费用都由当地的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但医疗费用最终的实际报销,还是通过当地法院的强制执行才完成。

年,代先生伤情发作,医院治疗,住院加上各种治疗的费用一共一万多元,这次医疗费用的报销过程,和上次如出一辙,最终还是年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代先生就不明白了,伤残军人除了抚恤金外,相关的医疗费用报销本就是他们应该享有权利。他们在部队里时为国家流血受伤,为什么退伍后就没人管了,报销医疗费用这么困难,每次都劳心劳力的去法院打官司。以后如果再有医疗费用需要报销,难道就一直这样下去吗?

一审和终审法院已经判定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全部责任,代先生现在就希望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要逃避相应责任,给代先生一个明确的说法。这样代先生也不用拖着伤残的身体,来回奔波于法院。

代先生因为伤情的不断复发,早已精疲力竭,而每次报销都要走一次司法流程,更让他苦不堪言,严重影响代先生的正常生活,一次次胜诉也变得毫无意义。代先生的没有太多要求,只是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给予自己一定帮助,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不要逃避责任,能一起努力落实伤残军人的优抚问题,让代先生这样为国流血的退伍军人,不要再为自己的未来担心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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